省局出台新《12315工作规则》
21.01.2016 12:3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依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优化消费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12315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局12315指挥中心对2011年印发的《甘肃省工商系统12315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该《规则》反复征求基层及相关业务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充分采纳和吸收,于2015年12月29日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我省工商体制取消垂管分级管理后,依然坚持大集中受理的工作模式,在省局12315指挥中心保留了全省范围内的案件登记、分派、督办、回访以及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等职能。《规则》以工作流程为主线,按照12315工作流程编排,共9章41条,方便基层工作者查询和使用。《规则》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界定投诉举报管辖范围,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实际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明确省局12315指挥中心定位,中心主要对收到的投诉进行记录、分派、督办和回访等工作;三是严格处理消费投诉时间,明确了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应当自接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有效利用消费者投诉案源信息,增强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有效性。五是在“督办回访”工作中,修改了原《规则》中两次回访的规定,做出了三次回访的新规定,给省级、市州局和县(市)区局赋予不同的工作要求,力争借助各级政府的力量提升12315工作效能;六是引导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建立和解机制。七是强调工作保障,对12315工作制度、人员培训、系统设备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来源: 工商局
21.01.2016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