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党委书记唐建军因违规收礼品受处分
23.12.2016 14:41
本文来源: 新华
收礼品违规 受处分悔恨
11月29日,省纪委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党委书记唐建军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名列其中。
2015年11月,武都区纪委接到市纪委移交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关于群众反映龙凤乡党委书记唐建军的有关问题”后,及时成立调查组,积极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2014年12月唐建军收受实施龙凤乡寺楞干村“一事一议”项目负责人杨二代“锦绣陇南”白酒2件;2015年9月在龙凤乡召开区乡两级人民代表述职会时,唐建军收受龙凤乡井头山村民刘社清“九台春”白酒、“金成州”白酒各1件;2015年4月唐建军收受前来该乡协调拆迁事宜的龙凤乡井头山和草坪村项目建设负责人樊德刚“金成州”白酒2件。这些做法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经武都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请武都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给予唐建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我作为乡党委书记,本应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没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现在感到十分后悔。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受到处分后的唐建军如是说。
【执纪者说】
乡镇党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是联系基层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既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究其根源还是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真正让优良的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武都区纪委供稿)
( 编辑:王小华)本文来源: 新华
23.12.201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