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社会力量自建房办养老院 政府每床补贴1万元
中国兰州网5月13日消息 到2020年,甘肃60岁以上老年人将突破424万,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趋突出。为此,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中用房自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万元。
-《实施意见》解读
1目标:散居和机构供养的“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提供16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由政府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散居和机构供养的“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鼓励市县政府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每年建成1000个以上互助老人幸福院。
2措施: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院准入门槛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在保证其公益属性、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实行市场化运营,严禁改变性质,从事核定范围以外的经营业务。完善和推广兰州、白银等地虚拟养老院建设经验,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降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准入门槛。支持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兴办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增设老年护理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