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鼓励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发展自营销售平台

01.12.2014  23:44

  原标题:《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实施

  鼓励省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中国甘肃网12月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 霞)11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我省要鼓励省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发展自营销售平台。

  《意见》提出,我省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引进技术设备进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扩大服务进口。扩大重要资源进口,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开发的资源类产品回运。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支持引导企业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鼓励省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扩大自“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口。

  《意见》确定,我省要充分发挥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优势,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资源类商品进口,争取到2015年底贷款余额突破200亿元。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扩大直接融资。同时,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全面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及通关单联网,全面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进口商品展销区和采购、分拨、配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尽快开通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和国际货运班列。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