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助力供给侧改革黑龙江省守住生态红线推进污染防治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集中在三个方面发力。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林地、草原和湿地保护制度。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生态保护红线。2015年9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进行了部署。黑龙江省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重要区域基本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岸护坡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省政府已经发布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进行分解,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开展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以优先控制单元为基础,以水质改善单元为重点,组织佳木斯、鸡西等6个地市申报中央储备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并取得了显性的效果,2015年,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小兴凯湖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较基准年提高了25和37.5个百分点。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逐步探索开展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松花江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省级财力,逐步扩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规模,提高补偿标准。2015年7月,黑龙江省在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届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范围涉及哈尔滨市、绥化市、伊春市、牡丹江市和鸡西市等5个城市以及庆安、肇东、穆棱、虎林等12个县。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保厅每月对各市县的出入境水进行监测,按照污染物升高比例分别扣缴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生态补偿金,按照水质类别差异,水质改善一级奖励100万元。政策实施以来,各市县均不同程度地加强了水污染治理,水体总体呈现改善趋势,下半年黑龙江省还将启动倭肯河和讷谟尔河两个流域开展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