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2015环保十大关键词

22.01.2016  16:58

1月19日,黑龙江省环保厅发布“黑龙江省2015环保十大关键词”,其中简政放权、重典治污、雾霾预警、流域补偿等引人热议的词汇均入选。同时,热词中涵盖了从生态文明、“气十条”、“水十条”等多个方面内容,代表了去年环保领域的重要事件。
1.关键词:生态文明
1月14日,大庆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成为全省首个省辖生态城市。截止目前,全省已经建成12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市,47个省级生态县(市、区),754个省级生态乡镇和3962个省级生态村。
9月16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保护优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并开展了木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

2.关键词:主体责任
12月30日,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向哈尔滨市政府反馈环保综合督查情况。督查组要求哈尔滨市针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环境质量。
2015年,国家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先后完成了对哈尔滨、大庆、佳木斯、双鸭山等省辖城市和集贤、富锦、海林部分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综合督查反馈意见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将向相关市地、县人民政府正式反馈并提出建议和要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将“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形成打击排污整体合力,探索建立了综合督查机制,切实从“被动监察”转为“主动监督”,推动了环境管理从治污末端转向决策前端的转变。
3.关键词:简政放权
4月23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除火电站、热电站等7类项目外,其余全部下放市级审批、验收。大力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将全省2万个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审批简化为登记表备案,审批时限平均压缩10-20%。
同时,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梳理了行政职权,将省级90项行政职权全部关进“笼子”,晒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全省“五大规划”的79个重点项目如期得到国家批复。全省取消省外环评机构承接业务准入要求。全面放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加快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环评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4.关键词:重典治污
1月16日,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锦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但企业拒不执行,后被移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5天。
4月1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对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污案予以连续按日计罚,共计罚款200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第一笔环境罚款大单。
5月4日,佳木斯市环保部门对郊区日升电瓶专营商店现场运输车辆、废旧电池实施查封,对存储库实施查封。
5月5日至6月4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超标排污处5万元罚款,并限制生产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严格执行新法规,全年实施按日计罚32起,查封扣押案件91起,限产停产案件165起,适用行政拘留移送案件16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3起。
5.关键词:“气十条”落实
为落实《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气十条”),11月24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各部门分工。12月12日,黑龙江省政府专题研究全省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小锅炉淘汰工作,2017年供暖季,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全部淘汰10吨及以下小锅炉。
2015年,黑龙江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973台,淘汰黄标车淘汰注销黄标车18.89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6.44万辆,环境空气质量较2014年总体有所改善,全省PM10均值由2014年的6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全面完成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6.关键词:“水十条”落地
4月16日,国务院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为落实“水十条”,黑龙江省编制完成《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
经过10年的治理,目前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流域水质明显改善,稳中趋好,稀有鱼类重现江中,大马哈鱼类大量回归。5月19日,黑龙江省抚远县当地渔民捕获了一条800斤重的雌性鲟鳇鱼,4天后又捕获了一条重达700斤的鲟鳇鱼,这是近20年来抚远县有记载的最大鲟鳇鱼记录。截至目前,全省纳入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已建成235个,在建65个,开工率86.2%,重点湖泊兴凯湖总投资17.07亿的36个生态保护项目全面启动,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同时,黑龙江省深入实施城市内河整治,马家沟输入了来自松花江的清水,实现清水长流,哈尔滨市何家沟、牡丹江“三溪一河”、鹤岗小鹤立河、佳木斯英格吐河等一些流经城市的河流彻底消灭了黑臭现象。
7.关键词:雾霾预警
11月5日,哈尔滨市政府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空气质量预报、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从低到高将重污染天气划分4个预警级别,按照不同预警等级,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监督工业企业对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放实施覆盖,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驻厂监察。
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移动在线源解析监测平台,可以利用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激光雷达等设备对大气污染成因进行了快速源分析,全省13个城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初步完成,黑龙江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建成并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8.关键词:减排指标全下降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累积削减率已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的135%、108%、400%、126%。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对市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全省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目前已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124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87万吨/日,县级以上行政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182台,装机容量1784.05万千瓦,占91.27%;建成脱硝设施的火电机组83台,装机容量1467.65万千瓦,占75.09%。
9.关键词:流域补偿
6月5日,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从7月开始开展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对加重水体污染的人民政府扣缴生态补偿金,对改善水质的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流域补偿实施半年以来,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所属市县共扣缴生态补偿资金1570万元,补偿1400万元。其中,呼兰河流域对哈尔滨、绥化、兰西、绥棱、海伦、望奎、青冈和肇东等8个市县扣缴生态补偿金1080万,补偿铁力、庆安、兰西、绥化和哈尔滨5个市县1100万元;穆棱河流域对鸡西、鸡东和虎林3个市县扣缴生态补偿金490万,补偿密山、鸡东市300万。
10.关键词:虎豹出没
5月29日,布设在黑龙江省东宁县朝阳沟林场的红外相机拍到了东北豹的图像和视频。经专家鉴定,这个东北豹系雄性成年个体,属于“常住居民”。东北豹、东北虎等罕见的野生动物频繁出没,源于黑龙江森林资源的恢复。
近年来,黑龙江省将森林、湿地、物种、植被等纳入到生态保护的红线,启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全面停止天然林砍伐,野生动物生境逐渐改善。优先打造中俄边境生态示范区,重点打造松花江、嫩江干流沿线和小兴岭自然保护区群建设。目前,黑龙江省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共249个,其中国家级36个、省级87个,基本形成类型多样、功能比较健全、区域分布趋于合理的自然保护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