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尾矿库汛期环境应急管理

18.08.2016  00:10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殿峰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环保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环保部门加强尾矿库汛期环境应急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尾矿库事故次生伴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自身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环境安全特别是饮用水环境安全。此外,要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按相关要求,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对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通知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尾矿库的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敏感点尤其是饮用水水源等环境风险信息。对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尾矿库提出闭库建议,尾矿库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要及时将情况向当地政府报告。

通知强调,发生尾矿库事故次生伴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尾矿库企业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切断污染源;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向当地政府提出应对建议,避免产生跨界污染;严肃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

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深化与安监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鼓励尾矿库集中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汛期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