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黑社会团伙被打掉追踪:被告人要么当庭翻供要么相互推诿

25.12.2014  13:09

昨日上午9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内,辩护人整齐地坐成两排,略显拥挤。随着法槌落下,李林胜等26人涉黑案进入第二天庭审阶段。尽管被告人数量众多,被控多宗罪名,但经过梳理,多名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言辞还是呈现出多个共性。

共性1

拒不承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1989年出生的被告人何光瑜坐在轮椅上被推上法庭,外在表现出不能行动、丧失了语言能力。公诉人介绍:“自2013年12月之后,何光瑜不能言语,不能行动,但经法医鉴定、精神鉴定显示,何光瑜没有实质性损伤,为何出现这种状况,不明。”何光瑜没有辩解,对于他的指控事实,只能通过其他被告人的庭审供述印证。

庭审过程中西部商报记者注意到,几名被告人对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两项指控没有异议,但面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徐鹏、徐得红、何成伟、王世凯等多名被告人都高度一致地认为其并未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说自己并不知情。他们表示自己不认识李林胜或只是见过一面并没有互相联系或在一起坐过,他们只是和何光瑜有联系。面对公诉人“李林胜、何光瑜、张舜泽三人谁说了算”的询问,多名被告人表示:“我称呼他们为哥,他们谁说了算我不清楚”。

而他们的供述恰与庭审首日李林胜所述相仿。面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李林胜也曾全盘否认:“我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只是跟关系好的几个朋友聚在一起,今天站在法庭上的20余名被告人中,有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只是跟何光瑜、龙海水几人关系好。非法拘禁罪我也不承认,因为我没有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另外,敲诈勒索一说也不能成立,原因是我没拿对方的钱。

共性2

当庭对侦查阶段的供述翻供

不属实”“有的属实,有的不属实”“一部分属实,一部分不属实”面对公诉人询问侦查阶段的供述是否属实时,几名被告人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庭审中记者注意到,多名被告人在面对一些指控,尤其是面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指控时都拒不承认,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侦查过程所做笔录时,多名被告人纷纷表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不完全属实。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徐得红等人以驱赶客人、打砸物品、寻衅滋事、骚扰等手段,强行向永登县城关镇数十家经营场所长期销售茶叶、啤酒,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指控,徐得红、何成伟、王世凯等被告人认为,何光瑜销售啤酒、茶叶属正当经营,其客户都是亲戚朋友介绍,都是自愿的,并没有强迫。

共性3

回答避重就轻面对指控互相推诿

我们在一起随便坐,有时候就坐在一排。”“他们谁说了算我不清楚。”“我只负责放账、记账,开赌场的收入也没几个钱。”面对公诉机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的指控,以及公诉人的提问时,龙海水含糊其词,避重就轻。“我只是跟着去了,啥也没干。”“我当时喝醉了,在门口站着,东西是谁砸的,我不清楚。”“我只向电视上扔了一个酒瓶子,当时一片混乱,其他东西是谁砸的,我不清楚。”面对聚众斗殴、毁坏财物的指控,多名被告人均无异议,但在具体情节的陈述过程中却相互推诿,避重就轻。

该案正在审理中,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