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甘肃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25.09.2015  09:12

  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

  ——我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记者 吕宝林 通讯员 杨恒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8月初,省科技厅等5个部门纪检组长又减少了一个“头衔”——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此前,全省各市州纪检监察机构内设机构改革陆续画上句号。

  集中力量监督,监督所有权力。今年以来,我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人先正己,加快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步伐,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三转”无止境

  “以前,纪检监察部门是个‘万能补丁’”,白银市白银区一位纪检干部的形容毫不为过。从机关党务到计划生育,从征地拆迁到信访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往往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为了有效防止种错田,白银市各县和市直部门分别与市纪委签订“三转”工作承诺书,承诺不再给纪检组长分配或变相分配监督执纪问责以外的其他任何工作。目前,随着280份“三转”工作承诺书签订,白银市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的“头衔”也随之大幅减少。

  如果说转职能是瘦身减负的话,那么转方式就是强身壮体。

  今年6月,陇南市纪委监察局调整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为9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5%;人员编制达34名,占总编制数的75%。和陇南市一样,在省纪委积极推进下,全省14个市州纪委全部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调整后内设机构在10-14个之间,执纪监督机构达到70%,纪检监察室平均增加到4个,机构人员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

  该退的退了,该合的合了,力量集中了。然而,“同一栋楼里上班,同一个锅里吃饭,查与不查都为难”,这样的难题并没有随之迎刃而解。

  于是,全省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又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与实践。

  兰州市纪委针对市纪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同级监督检查难的问题,建立了综合派出纪工委工作机制,在全市县区、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划片设立了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片内平均分管10个左右的单位。兰州市综合派出第八纪工委书记刘健说,这一做法,实现了“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的转变。

  临夏州按照归口监督的方式,探索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由州纪委实行统一管理,并在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设立纪检组,有效填补了一些空白区域。

  省纪委落实省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和监督。随着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的出台,省纪委向省级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也随之启动,同时决定,在省级机关首批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

  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所有权力都要受到监督。我省加快改革步伐,正在用踏踏实实的工作实现这一目标。

  选好“领头羊”

  “羊群走路靠头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关键在于选好“带头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省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去年建立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的制度,调整补充10个市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23名干部充实为领导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先后提名考察19名干部。

  基于这些成功经验,今年7月底,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管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

  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佳宜说,出台4个办法,就是要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的权威性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4个《提名考察办法》,紧扣书记、副书记等“关键少数”的提名考察这一“关键环节”,明确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省管企业和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五湖四海、德才兼备,这些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在《提名考察办法》制度建设中得到具体落实。

  打铁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防止“灯下黑”。

  编好制度笼子。今年5月,省纪委制定出台《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为受理办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规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酒泉、陇南等市纪委也相继制定出台相应办法,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操作程序。

  强化日常管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作到“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同时,严格执行市州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外出、家庭情况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正人必先正己。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了57件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立案查处2名省直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查纠5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工作中不守规矩的问题,约谈函询7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监督。

  履职不力挨“板子”。8月7日上午,省纪委负责人约谈榆中、阿克塞、瓜州、崆峒、灵台、静宁、漳县、礼县、两当、迭部、和政等11个县(区)纪委书记,原因是这些县(区)上半年“四风”问题零查处、零问责、零通报。约谈之后,省纪委还派出明察暗访小组,对这些县(区)重点督查。

  打铁还须自身硬。省纪委有计划、分批次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上半年组织培训439人。同时,省纪委还抽调市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重大案件查办工作,为基层培养办案骨干;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讲坛、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对机关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辅导培训。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58起,处理69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2人;共接受信访举报2727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002件,立案21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1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