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嫖娼事件女主角刘馨予一审获刑6个月

13.05.2015  11:27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黄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一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其辩护人杨明利律师说,刘馨予目前表示不上诉,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计算,她将于本月底刑满获释。

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刘馨予介绍卖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馨予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综合各项因素考量后,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刘馨予于2014年11月30日被羁押,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方式,她的刑期将于本月底届满。据刘馨予的辩护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杨明利律师介绍,刘馨予应该不会上诉。

从法院认定的内容来看,刘馨予在2013到2014年间,曾3次介绍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而使刘馨予案发的,正是去年的黄海波嫖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