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机制

16.05.2016  20:59

  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麦积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问责机制提出了“五个明确”要求。一是明确问责对象。把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街道)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部纳入问责对象。二是明确问责情形。对履职不当,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情形和具体表现进行问责。三是明确问责方式。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效能告诫、停职检查等方式问责,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四是明确问责程序。严格按照受理问题线索、组织开展调查、作出问责处理、督促问责执行的步骤,进一步简化程序,快查快结。五是明确结果运用。对给予通报批评的单位、个人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被诫勉谈话的问责对象,取消当年评先选优和推荐选拔任用资格;受到效能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或建议免职、解聘或辞退等问责的,责成相关部门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在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麦积区对19个行业部门的采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信息采集及系统录入不及时的1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18”方案15个牵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的5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区纪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驻村入户帮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作风方面问题9个,约谈主要负责人7人次,对精准扶贫驻村队员没有到岗开展工作的14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麦积区纪委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惠农补贴到位。去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92件,初核92件,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扶贫资金、危房改造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18件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5人,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形成了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记者牛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