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天水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2.07.2015  17:26

  通讯员 李维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因此,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保障体系的惠民工程,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它彻底改了变千百年来“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模式,实现由“家庭养老”向“基本养老”的转变。在西部地区,很多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年才开始启动,虽汲取了先进地区经办经验,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问题。本文拟就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为例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浅析,提出对策,抛砖引玉,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现状

  麦积区是甘肃省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级贫困区,居于该省东南部,渭河中上游,是甘肃省和天水市的“东大门”,现辖12镇,5乡、3个街道办事处。2013年全区共有户籍人口632100人,其中,农业人口453823人,非农业人口178277人。2012年麦积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县区,通过强化宣传、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截止2014

  年12月,全区农村参保人数274097人,缴费人员202141人;城镇参保人数15324人,缴费人员12628人。享受待遇人员57762人,共发放养老金4446.17万元,发放率达100%。通过近三年的实际工作,麦积区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地域特点:

  (一)年轻群体对政策持观望态度,缺乏对养老问题的忧患意识、参保缴费档次走低。

  2012年7月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宣传、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统筹协调,通过各级城居保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大力营造广泛的宣传氛围,确保城居保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目前,大部分村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所了解,但由于村民文化水平偏低,受养儿防老、钱还是放在口袋里比较踏实、离老还有些日子等传统思想的影响,绝大多数村民思想上都存在“交100元应付了事”的心态,对今后的养老问题缺乏长远规划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积极行为,尤其是以16-35岁人群较为突出。从参保缴费档次看,绝大多数家庭主要选择100元标准缴费,占全区缴费人数的95%以上。(见表1、表2、表3)

  表1麦积区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计表单位:元、人

  表2麦积区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计表单位:元、人

  表3麦积区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计表单位:元、人

  通过分析表1、表2、表3可以看出,农村居民选择100元档次缴费占比在95%以上,选择1000元档次缴费占比为1%左右,城镇居民选择100元档次缴费占比为68%左右,选择1000元档次缴费占比接近20%左右。自2014年7月起,新增1500元、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截至目前,城镇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2人,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69人,农村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1人,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1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居民经济水平和养老意识普遍优于农村居民,而且农村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有走低趋势。

  (二)政府不遗余力推动工作,群众自愿存缴意识有待提高。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进过程中,麦积区委、区政府采取任务分配、目标考核、成立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等方式协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在保费收缴过程中实行以“个人到银行存缴为主体,协管员代收代缴为主导,镇村两级干部进村入户催缴为补充”的模式运行。从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群众自愿存缴意识还不强。

  二、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麦积区委、区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民生重点工程来抓,各乡镇在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工作成绩得到了省市部门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工作量大幅增加,各级经办机构建设与实际工作需求之间矛盾突出,表现在:

  (一)乡镇经办人员配备不足,并且更换频繁。

  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之时,问题比较复杂,困难比较多,按规定每个乡镇应配备5-8名工作人员,实际配备都未达到这个标准,导致乡镇工作量重、压力大,使工作人员产生了畏难情绪,知难而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自2012年7月工作启动以来,部分乡镇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畅,致使业务水平长期处在较低水平,客观上影响工作效率。

  (二)政策宣传有待加强。目前,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动员主要由区级经办机构开展,乡镇、街道只起到配合作用,没有发挥宣传的主体作用,致使部分群众心存疑虑,对政策持观望状态,参保、续保不积极、不主动。一是一些乡镇、村干部对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在村两委换届后,新干部的培训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受经济、文化、区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村民对政策了解不多,理解不透,有一部分群众错误认为现在不缴费,到年满60周岁还是能自然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还有一些群众受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年轻时赚钱养老”等方式的影响,对基本养老的新方式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否定,还有极少数人错误地认为是政府乱集资、乱摊派的行为;三是受过去“老农保”、“买户口”以及商业保险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基金安全;四是认为缴费档次低、补助标准低,养老金作用不大,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五是16-35周岁的群众觉得养老问题遥远,不必过早的参保。

  (三)资格身份认证手段落后,存在“吃空饷”情况。当前资格身份认证工作仅靠入户查证,照相等手段已不适应近6万人的庞大群体,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情况,更无法提高资格身份认证的工作效率。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不能及时终止待遇、注销账户,致使“吃空饷”的现象屡禁不止。

  (四)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网点经办能力薄弱,保费不能及时入库,保费存在安全隐患。且银行提供的缴费对账单只有金额,没有参保人员个人相关信息,无法准确及时对账,影响了对账工作的效率。

  三、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在深入分析上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及制度完善上,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提升较高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水平。通过分析近两年的缴费运行情况来看,95%以上的居民乐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是受利益导向所致的。举例来说,居民选择100元缴费档次,个人账户中增加省、区补贴35元,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个人账户中增加省、区补贴85元,从这个角度看,并没有很好体现“多缴多得”原则。为此,笔者建议适当提高1000元、1500元、2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从制度设计上吸引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二是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居民的参保顾虑。笔者认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大优点在于参保关系终止后,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包括政府补贴和利息)可依法继承。换句话说,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始终处于“保值”状态,这从根本上解除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遗憾的是,很多参保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举例来说,某人在年满60周岁后,个人账户金额为13900元,每个月领取金额中仅有100元来自个人账户,其余为基础养老金。理论上说,需要100个月(即8年零4个月)才能将个人账户归零。若领取过程中参保人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实际情况是,当累计领取金额多于13900元(含基础养老金)时,很多人误认为已经“回本”,其实,此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本钱)可依法继承。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政策、吃透政策,让参保人自己“算账”,让参保人自己心里“有谱”。

  三是通过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增强城乡居民对养老问题的忧患意识。不可否认,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起步晚、待遇低、对参保人的吸引力确实不大。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基础养老金稳步增长,缴费档次有所提高,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基础养老金和缴费水平定会同步提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势会进一步凸显。前文提到,从2014年7月起,新增1500元、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但选择这两个缴费档次的人数却寥寥无几。除受制于经济水平因素影响外,参保人对养老问题的忧患意识和长远规划还有待加强。退一步讲,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意识尚且不强,参加商业保险养老的可能性肯定不大。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在年轻时为自己缴纳一份养老保险,既可以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又可以减轻子女的经济压力,年老时便可尽享天伦之乐。何乐而不呢?鉴于此,只有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推进,让“早参保实惠,晚参保吃亏,不参保后悔”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