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利息诱惑非法吸储480万 两嫌犯已被依法批捕

31.10.2015  13:54

    原标题:高额利息诱惑 非法吸储480万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固检方依法批捕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听说开投资公司能赚钱,河南籍男子贾某和曹某借钱在兰州市西固区开办了一家投资公司,分别任总经理和法人代表,通过对外放高利贷赚取利息的方式,先后向7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480万元。昨日,西固区检察院发布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二人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贾某和42岁的曹某是河南省伊川县某村村民,贾某在家务农,曹某常年在外地打工。2014年8月,贾某听说朋友开了一家投资公司,挺赚钱的,就和曹某二人合计向朋友借钱在兰州市西固区开办了一家投资公司,分别任总经理和法人代表,通过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本金存取自由的方式诱骗社会群众投资后再对外放高利贷,想以此“赚大钱”。

    公司成立后贾某招聘了业务员,并对他们进行培训,同时印刷了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并签订借款合同,声称资金会用于投资房地产,实际上吸收来的资金除了为员工发放工资、支付公司房租及购买设备外,其余用于对外放高利贷以获取更高的利息。2015年初,部分投资人合同到期或急需用钱,要求公司退还本金时,贾某、曹某因高利贷的借款人跑路,资金链断裂,已经无法返还,于是二人跑回老家后失去联系。直到2015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还欠群众300多万元本金无法退还。

    贾某、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5年10月16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贾某、曹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