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校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

10.09.2015  01:57

    9月9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走进兰州市华侨实验学校送法进校园,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惩处校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这十大典型案例是从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征集筛选出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其中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案、绑架案、强制猥亵、强奸。法官们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希望广大师生在搞好教学、学习的同时,能够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案例一:值日未扫致人死亡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二:操场踢球生口角致伤

    2014年2月10日,丁某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踢球时,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丁某用脚踢打张某腹部。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案例三:无事生非随意打伤人

    2014年12月20日,被告人朱某与刘某、王某等9人在某招待所喝酒。当晚,王某等人来到网吧因看不顺眼正在上网的梁某等三人,便纠结朱某、刘某等人对其实施暴力殴打,造成梁某等三人均为轻微伤。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众被告人应有的刑罚。

    案例四:结伙抢劫连续作案2013年11月16日晚,被告人马某等三人

    在清水县西关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刘某等三人相遇,并将三人拉到一巷道内强行搜身,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并从银行卡中取出13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随后,被告人马某某也被拉来“入伙”,作案数起。因二被告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情节,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了两名被告人缓刑,并处罚金。

    案例五:辍学少年绑架勒索

    2011年10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李某未表示参与。次日下午,王某将表妹邵某骗离学校,在一土坯房处,王某让李某某将邵某“做掉”,李某某持事先准备的砖块将邵某打死。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例六:老师施暴获刑学生重伤二级

    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刘某因该班学生张某偷拿别人作业本,便体罚殴打了张某,使其头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例七:学生矛盾家长出战终获刑2014年9月28日,被告人师某听说女

    儿被同学陈某欺负。便于次日对陈某实施了殴打,致陈某二级轻伤。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案例八:寻衅滋事反丧命

    被告人王某因某中学学生罗某与自己女朋友关系密切而对罗某心生不满。2014年5月30日,罗某纠结其表弟白某等人欲报复王某,结果厮打中王某将白某捅伤,罗某致死。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案例九:利用教师身份猥亵强奸学生

    2010年4月的一天,苏某借口给丁某教英语,将丁某带到一个树林里,对其进行猥亵。此后,又数次对丁某进行猥亵。2011年元月期末考试结束后一日晚上,苏某窜至丁某宿舍对其实施了奸淫。一审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5年。

    案例十:学生遭遇恶意挑衅硬碰硬更受伤

    2014年11月10日晚,被告人单某和刘某(均为校外人员)等人在闲逛时,碰见佘某等4位学生。单某等人喊住佘某等学生进行盘问。由于不怀好意,引来一场殴斗。结果,双方均造成伤害。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单某、佘某有期徒刑7个月。

    记者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