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公布诚信"红黑榜"严惩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
中新网兰州6月19日电 (崔琳)1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当日召开的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了因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上失信黑榜的27家单位,并对其采取严惩措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翔介绍,该院将对失信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其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
张翔说,甘肃高院还将对这些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具体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张翔透露,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该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高志凌指出,这是当地今年以来举行的第一期“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发布会,省高院、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等部门会上集中通报42个诚信“黑榜”名单,并对它们宣布惩戒措施。
高志凌表示,此次活动是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和“人守人信”工程的实际行动。其通过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大张旗鼓宣传推介,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标杆;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共同依法实施惩戒,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建设和法律政策保障。”高志凌补充,2014年起,甘肃省精心打造了“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这一平台,并先后举办3期新闻发布会,发布诚信“红名单”企业386家,惩戒“黑名单”企业164家,吸引了境内外和省市200多位记者朋友的踊跃参与,发表各类报道310多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程转播,有近1130万微博粉丝跟帖发表感言。
以下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名单:
1、兰州金盛新型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2、甘肃敦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酒泉)
3、甘肃鸿波塑业管材供销有限公司(兰州)
4、庆阳市西峰兴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5、高台县润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武威市赛诺农业有限公司
7、甘肃五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兰州)
8、定西市陇海乳品有限公司
9、张掖市光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嘉峪关市浩瀚工贸有限公司
11、甘肃万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
12、甘肃国鼎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银)
13、兰州好为尔爱德现代牛业发展有限公司
14、兰州家缘物业有限公司
15、兰州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甘肃鑫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
17、嘉峪关市嘉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白银市新华水泥有限公司
19、甘肃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20、甘肃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21、甘肃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22、嘉峪关市海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3、平凉市金星养殖生态有限公司
24、甘肃淼鑫燊佳运矿业有限公司(兰州)
25、兰州玛雅绿化科技有限公司
26、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7、甘肃靖远鸿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