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平凉(华亭)至天水段项目选址的批复

30.12.20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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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办理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平凉(华亭)至天水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请示》(甘公建管〔2014〕184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平凉市、华亭县、静宁县、庄浪县、天水市、秦安县规划局出具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复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平凉(华亭)至天水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甘肃南部及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促进矿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缓解区域南北方向交通运输压力。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本项目主线起点为华亭县南川乡,接拟建的银昆国家高速公路(G85)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经西华镇、韩店、庄浪县城、朱店镇、万泉、叶堡乡、秦安县城、中滩、渭南跨渭河、陇海铁路,穿越唐家风台、跨罗峪沟,穿徐家山后至天水市西十里铺与天定高速公路相接。项目主线长171.76km,静宁至庄浪高速公路连接线66.75km。项目总占地13536.02亩。选址意见书编号:甘建规选字第201425号,路径见附图。 三、本选址意见书提出的用地界线属原则性表达,具体法定的建设用地红线应通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予以详细明确。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同当地规划管理部门的衔接,加强与道路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衔接,注意城市风貌的营造与维护。 五、本项目如因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分布等原因需要调整线路选址时,建设单位应报省建设厅申请重新选址。 六、本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一年。   附件: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平凉(华亭)至天水段项 目选址意见书(甘建规选字第201425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