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甘肃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联合招生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甘肃省中高职一体化
人才培养联合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为职教学生打牢终身发展、全面发展的技能和知识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为做好2014年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联合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统筹培养为主线,积极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竞争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下大力气培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加快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培养模式
2014年起,我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分“2+2+1”和“五年一贯制”两种。““2+2+1”主要是指初中毕业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2年后,通过考试、考核,到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校)学习2年,然后到企业顶岗实习1年,获得专科学历;“五年一贯制”主要是指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联合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高职院校为主统筹中职、高职阶段的教学与管理,学生前2年在中职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后3年进入高职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三、举办要求和条件
2014年我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采取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为主导,省内相关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形式开展。联合培养专业必须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且需求较为稳定、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
实施“五年一贯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改革示范校或省级以上重点校;对艺术类、医学类、农林类等紧缺专业也可适当扩大到办学特色明显的其他中职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仅限2014年开展自主招生的10所院校。
对参与实施“2+2+1”模式的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不做硬性要求,具有办学资格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均可举办。
四、课程设置和计划安排
由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我省中职专业课程改革的基础和成果,进一步明确各自办学定位,共同制定相互衔接的课程标准、教学方案和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专业在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的课程设置、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和教学方法,减少课程重复内容,逐步拓宽和加深课程内涵,实现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文化基础课要注意中高职层次知识点的合理安排,以适应学生渐进性学习和终身学习的需要。中职阶段注重基础素质教育,高职阶段注重学生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全面培养,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此次上报的“2+2+1”联合招生计划和“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均含在各高职院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来源计划总规模中;“五年一贯制”联合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30%。
2013年中职学校试点招收的“2+2+1”转段学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联合办学的高职(专科)当年招生总计划中切块安排。各试点高职(专科)院校牵头做好联合招收的中职学生的质量监测,相关中职学校积极配合,总结完善试点工作,为转段升学打好基础。
五、其他要求
请各高职院校认真填写《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申报表》(附件)连同学校的申请报告,一并于7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以文件形式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和职成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我厅将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4年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联合招生计划。
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崔兴云 0931-8811402
职成处 联系人:张天福 0931-8283121
附件:甘肃省2014年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申报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甘肃省2014年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申报表
院校名称(盖章): 单位:人
高职学院 | 中职学校 | 培养模式 |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计划数 | 学校名称 | 培养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计划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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