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进程过半:各地拧紧加分政策“阀门”
全国性加分减至5项以内 13省份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
高考加分大瘦身 教育公平更丰满
今年的高考录取进程已经过半。在国家大幅减少、规范高考加分的“瘦身”政策下,今年全国各地纷纷拧紧了高考加分政策的“阀门”,全国性加分项缩减至5项以内,13个省份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这意味着公众广泛关注的此轮高考加分“瘦身行动”向社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2014年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后,各省(区、市)以“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为原则,纷纷“收紧”了高考加分政策。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公示了今年的考生高考加分情况。
从“瘦身”效果来看,全国性加分项目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也实现了大幅减少的目标。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竞赛获奖者”“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和“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后,今年各省的全国性加分项目由此前的11项减至5项以内。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也由2014年的95项减至2018年的35项,明显“瘦身”,其中今年已取消20项。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在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瘦身”的大框架下,各地自我加压,普遍降低了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缩小了使用范围,并仅限省属高校录取使用。对于政策“瘦身”前已取得相关证书的考生,全国4个省份采取不过渡方案,今年高考当即取消加分政策;其他采取了过渡方案的省份,则大幅压缩加分分值,在过渡期内将加分分值降至5分以内。与此同时,各省份虽然因地制宜、依法依规保留和完善了“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5项全国性扶持类高考加分项目,但加分分值也普遍由原来的20分降至10分以内。
上海市在去年年底压缩高考加分项目后,继续做“减法”,主动取消了今年1月1日后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5个加分项目。今年高考,辽宁省除取消国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外,全部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等鼓励性高考加分项,即便“瘦身”政策出台前就已取得奖项的考生也不再享受加分,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只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针对过去出现的加分资格造假等问题,各地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管理措施。今年,浙江省在取消奥数、科技类竞赛、二级运动员等5类鼓励性加分项目基础上,继续加强高考加分管理,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测试和公示以及加分责任制度。
截至目前,高考加分“瘦身行动”的成效明显。数据显示,今年,北京市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减少近3000人,陕西省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则仅有23人。从高校录取情况看,录取具有加分资格的人数也明显减少。中国人民大学今年录取的考生中具有加分资格者约200人,较去年减少45%;武汉大学今年录取的考生中具有加分资格的人数为500余人,比去年减少30%;浙江大学今年录取的考生中具有加分资格的人数为150余人,比去年减少一半以上。获得加分资格的主要是少数民族考生。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推进减少和规范加分工作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将加分考生资格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期,教育部将开展高考录取检查,重点督查考生加分资格公示等工作。同时,教育部重申,对资格造假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资格造假考生,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