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应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前车之鉴

20.12.2014  04:10

    教育部官网日前正式公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高考加分项目。《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中国的高考制度,关乎一辈又一辈人的命运转折,与之相关的每一次改革,都牵动着国人的神经。尽管在制度设计上有许多备受争议的地方,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准则,也成就了人们对高考制度的公平信仰。

    但事实上,在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侵蚀之下,关于高考的公平性,也越来越受到严重的挑战,除了一些顶考顶替、作弊舞弊事件之外,关于高考加分对于高考制度公平性的破坏,成为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存在。对于是否取消高考加分,此前也有过诸多讨论,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在公平性饱受质疑的压力下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现在全国性的从政策层面上的完全取消,可以说是彻底而干净。毋庸置疑,这对于确保高考最为宝贵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是十分必要的一个手段,但是不是又有些因噎废食了呢?

    我们知道,高考加分大致有两大类,一种是照顾性的加分项;一种是鼓励性的加分项。前者主是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考生,而后者主要是从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给一卷定终生的高考制度增加一些新的评价和考查维度。而在《意见》中,鼓励性加分项几乎全部取消。虽然这对于几近失控的高考加分来说,确实是釜底抽薪,但对于高考本身来说,又是一种“闭关锁国”,这多少有些让人无奈。

    而在之前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制度配套方案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新的亮点。按照方案,明年起高中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的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五大要求涵盖了中学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成长,其积极性是明显的。但就怕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规范的评价流程或者人为因素干扰而失去公平公正,最终——要么完全流于形式,要么和此前的高考加分一样,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和温床。

    总而言之,高考制度不管怎么改,公正公平都应当放在第一位。先前高考加分的乱象应当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前车之鉴。在阳光、透明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正义”仍要不断探索和改进,要充分保证它的客观、公正和科学,从而实现高考公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 蔡宁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