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考两个“专项计划”发布 严防资格造假

14.04.2016  09:43

    原标题:甘肃省高考 两个“专项计划”发布

    提醒:都是招录农村考生,但范围并不相同

  4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广大考生需要注意的是,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虽然招录的都是农村考生,但招录范围并不相同。按照省招委会要求,各地要严审户籍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各有关高校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

  高校专项计划 省内61个县区考生可报考

  2016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辖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我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4月6日至2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考生在本科一批G段填报志愿。高校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高校专项计划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G段进行录取。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向院校发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 省内所有农村户籍考生可报考

  2016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是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业学院等。全省范围内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2016年我省地方专项计划不再组织资格审核,以当年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D段进行。考生在提前批次D段填报志愿。地方专项计划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地方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记者魏娟 实习生罗婷)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