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0.09.2014  12:41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等工作。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按要求填写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涉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附包括违规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的文字材料。于9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至驻厅监察室。

联系人:许力斌

联系电话:0931-888551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pdf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