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重点引智项目的通知

08.09.2016  21:12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外专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重点引智项目的通知》(甘外专〔2016〕28 号)文件精神, 2017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重点引智项目(以下简称高端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征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高端项目

1、基本条件:申报人选是非华裔外国籍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个人项目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须65岁以下,人数不超过5人,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已申请2017年“外专千人计划”的外专不再作为高端项目申报人选;滚动支持到2016年底已满3年的高端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申报(专家可以继续保留高端外国专家称号,各单位可自主支持聘用)。

2、其他条件:申报人选系科教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或45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担任相当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6)团队类项目原则上可以有1名博士后成员。

(二)重点项目

围绕科教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已取得突出引智成效并需要国家外专局或省外专局持续支持的各类长短期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高端项目

1、申报材料准备:申报单位及时确定拟聘请外国专家,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的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1)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6)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2、项目申报与评审:2016年9月25日前,申报单位通过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上传提交申请材料( http://cepms.safea.gov.cn/login.php ,登陆账号和密码请联系学校国际处),省外专局审查后于10月10日前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国家外专局文教司,文教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计划和经费。

3、持续项目的申报:对于2015年、2016年已列入资助范围,外专将于2017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应重新创建项目并在“项目申报书”的“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专家2017年来华工作时间,需要续签专家合同的须补充上传新合同。

(二)重点项目

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拟定详细的经费申请计划,准备项目申报表,2016年10月20日前将《2017年度文教重点引智项目汇总表》(附件1) 和《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申报表》(附件2) 纸质材料1式3份和电子文件报国际处。

四、资助方式及待遇:

(一)高端项目

获得批准的高端项目,国家外专局根据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的资助及优惠待遇:一是资助专家工薪,补贴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二是对项目专家颁发国家外专局签发的“国家高端项目外国专家证书”;三是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优先推荐参评甘肃省政府外国专家“敦煌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重点项目

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的文教类重点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引进的高层次专家资助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零用费。

(三)通过省外专局审核但未获得国家外专局立项批准的高端项目和重点项目,省外专局将优先列入省列项目计划给与经费资助。

五、申报要求:

(一)用人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客观、如实填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同时对批复实施的项目取消经费核销资格,对已完成项目的核销经费将进行追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高端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得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直接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2也可从甘肃省外专局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http://gansu.caiep.org )。

联系人:田力                        电话:0931-763112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国际交流与社会合作处(办公楼320室)

附件:

1、2017年度科教文卫重点引智项目汇总表

2、2017年度科教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申报表

     

                                                            国际交流与社会合作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