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费投入体制须细化至学科

26.11.2014  12:28

    已经走过了近20年历史的“211”“985”工程,近日成为热议的话题,尽管教育部否认取消“211”“985”工程建设的说法,却难以消除对这种高校财政经费投入计划体制的质疑,也不意味着这种体制不需要改变。

    如今,“211”和“985”工程在激发高校办学积极性上的边际效应已经发挥到尽头。“211”“985”工程本身成为新的“大锅饭”和“铁饭碗”,还引发一些腐败、弄虚作假、“懒政”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不只难以发挥通过国家财政经费支持提高中国高校办学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作用,而且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情况下,既在较大范围内损害了高等教育公平,又在整体上损伤了大多数高校的发展机会,从而产生点面轻重不协调、整体效率不佳的问题。

    近20年的事实证明,政府主导的计划拨款体制能够为中国高校发展提供一块垫脚石,却不能保证在中国产生世界一流高校。在中国高校走上需要依靠自主发展才能进入世界一流的路口的时候,继续过于僵化的财政经费投入方式,产生腐败和不公平的问题还只是次要方面,更为主要的是它会对高校未来的发展产生明推暗拽的作用,阻滞了有条件的高校真正甩开膀子向世界一流大学冲刺。

    因此,在旧的一轮“985”已经到期,新一轮建设还未启动之际,相应的变革势在必行。遵循高校发展的内在规律,尽快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体制,对高校的学术能力、教育水平和办学绩效实施客观、公正的评估;建立财政拨款委员会,参考评估结果,依据高校所处的发展阶段、高校绩效和发展需要,全盘考虑公平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等等,都已成为必须摆上议事日程的工作。

    当然,这种改变不是推倒重来,而是着眼于财政经费使用的绩效。因此,不能对高校采取“囫囵吞枣”式的评价,而应细化到具体的专业、学科、研究领域。现有“985”“211”工程学校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绩效好的要继续支持,否则就不应再往里面砸纳税人的钱了;现在非“985”“211”高校内某个学科或专业绩效好的,财政经费也应该给予一视同仁的支持,这样才能产生平等适度竞争,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杠杆效应。

    从加快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看,财政经费使用需要公开透明,高校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获得财政经费也属必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更必不可少,完全依靠行政手段、长官意志,封闭运行,难免有寻租空间,使得很多高校在北京设立“资金办”,“跑部进京”争经费。跑到了的学校钱越来越多,其他学校则钱越来越少,恶性循环,加剧分化和不公。

    改革高校投入的计划体制本身是对现有体制的完善。要配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财政经费对教育更加有效的投入,惠及更多有需求的群体,将资金投入到真正有需求、有机会走到世界前沿的高校和科研项目中去。(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