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引导万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和村级幼儿园

01.06.2016  04:05

  中新网兰州5月25日电 (杜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告称,今年,将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扶持引导10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新兴骨干企业和市州、县区各类企业及公建民营性质的村级幼儿园服务。其中,引导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

  此次招聘条件,要求甘肃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藏区的普通中专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将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通告》指出,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为58个重点贫困县新建的幼儿园。到这些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藏区中专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通告》明确规定,此次招聘的毕业生到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甘肃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还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扶持条件还包括,服务期间,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同时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甘肃同时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用企业工作。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

  《通告》还指出,甘肃确定的5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直接纳入服务企业的扶持范围。但有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将不得纳入。(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