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

27.03.2015  17:56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聚力攻坚克难,突出结果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学习,加强党建,科学引领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先发展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教育开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分专题、分领域开展学习培训,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围绕重大决策、招生考试、科研管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干部“三述”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查信办案力度,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防止“四风”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督促高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活动,督促抓好院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指导高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省教育厅“1185”学习计划和“2212”联系计划。

4.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实践教育。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特聘制度。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百千万工程”。加强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百名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培养计划。创新开展网络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全省高校校园网络联盟。强化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强教育系统新媒体(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门户网站建设。

5.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长期整改事项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监控与跟踪督办,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会议、文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责任制等八项制度。推进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做好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开展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综合治理。推进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攻坚克难,创新驱动,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6.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压缩调整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提高录取比例。试行义务教育学区制,指导各地推行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内容的农村和城镇两种学区制模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7.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开展传承中华美德等系列教育活动。在金昌市金川区等七个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开展试点,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制定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方案、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方案、改进美育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实施意见。探索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扩大中高职“五年一贯制”招生范围和规模。在中、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分段培养试点基础上,试行中职直升本科“3+4”模式和高职直升本科“五年一贯制”模式。贯彻落实国家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和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普通高校学分转换认定机制,扩大试点范围。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分类改革,进行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

8.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制定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制定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实施意见,促进学校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评估办法,督促指导“全面改薄”工作科学实施。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启动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定健全完善高校学术体系和理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委托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建立健全教育评价服务绩效管理机制。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公开事项清单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9.创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方式。制定城乡幼儿园办园标准,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推进学前教育向贫困地区乡村延伸。研究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推动落实住宅小区与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省级投入力度,建立经费投入监控机制和评估机制,督促市县政府落实经费投入责任。制定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城乡教师资源统筹配置力度。鼓励各地组建教育集团,实行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强校托管弱校,积极破解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10.推进教育现代化。认真总结“十二五”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总结。制定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全省教育“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12项教育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项目成果验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金昌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督促指导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的10个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施方案。

11.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定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引导逐步实现分类管理。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教育质量督导、依法办学培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奖补,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低收费、高质量服务。实施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培训计划。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12.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行动计划,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办好面向中西亚开放的专业,吸引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学生来甘留学,扩大中西亚在甘留学生规模,加强语言文字的文化交流合作与应用研究工作,依托高校积极推进建立中亚经贸学院、中亚职教培训中心、中亚教师培训中心,成立5-6个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国别研究中心。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人才库。编写系列国别通识读本。举办来甘外国留学生文化周。支持高校推进孔子学院建设。

三、优化结构,项目带动,全力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13.以推进学前教育向行政村延伸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依托现有小学建设幼儿园,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贫困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全省达到72%。制定幼儿园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动态管理机制。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教学研讨、观摩指导活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14.以建设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为重点,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快职教园区建设,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方案,按期开工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出城入园”。加快中职教育资源整合,制定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新划入省教育厅管理的10所职业院校交接工作。调整专业结构,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权下放学校。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改革,抓好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建设,组建完成10个省级行业职教集团。立项建设6所省级中职示范学校,提高县级职校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能力,使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一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双百”计划(选派百名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聘请百名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和“三个一百”(百首古诗赏析、百首名曲赏析、百幅名画赏析)进课堂计划。

15.以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重点,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确保2014、2015两年规划建设任务一年完成;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开发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引入第三方机构,建设“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责任,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继续实行包干制度、月报制度和通报制度,对2015年规划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10个县开展省级督导评估,做好金塔县等20个县(市、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探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意见,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试点。加强学校课程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制定《甘肃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发展规划》,修订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8%以上。

16.以加快实施特色实验校建设计划为重点,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创建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继续创建一批特色实验校,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职普招生大体相当,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新课程实验学科基地”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继续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继续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

17.以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为重点,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制定高等教育富民兴陇行动计划,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深入开展高校“四访”活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需求深度融合。制定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的意见,以甘肃产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调整高校专业设置。紧盯重大战略平台,重点建设一批地方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学科。确定省内3—5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型发展试点。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围绕八大战略新兴产业,在高校建设8个研发中心,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省级电子商务培训和文化产业创业基地。建设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新的医学本科院校,大力培养医学紧缺人才。加强高校智库建设。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落实工作。深入实施飞天学者特聘计划。加强继续教育,推进建设学习型社会。

18.以实施三个千所示范校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继续建设千所德育示范学校、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中小学“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建设、体育艺术2+1项目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举办全省大学生运动会。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继续推进我省5个“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汉字听写大会”“推普周”“语言文字文化大篷车”送教下乡等活动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创建5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国防教育。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责任。

四、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19.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10条禁令”和高校教师“红七条”,严格要求教师严守为师从教道德底线。以庆祝第31个教师节为契机,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集中宣传典型事迹。

20.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扎实推进“三计划两工程”,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基金会项目,重点培训农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建立“国培作示范、省培抓重点、市县重农村、学校保全员”的教师培训新体系,完善省、市、县、学区、学校五级教师培训管理新机制。支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新教师岗前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1.科学配置补充师资。统筹实施教育部和省政府教师招考项目,实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补充、培训一揽子计划,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措施,把好新聘教师入口关,持续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学历结构。注重加强农村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补充和培养。

22.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建立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交流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目标,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配置的差距。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细则,组织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加强教师资格管理,试行在职教师定期注册工作。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

五、倾斜支持,精准扶贫,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整体提升

23.加强民族教育。组织实施大学生藏区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计划。加大民族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使用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快藏区双语幼儿园建设步伐。落实支持甘南、临夏两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临夏州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做好对口支援甘南州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9+3”免费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落实甘南州职业教育“一州一校”建设规划的年度任务。实施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扩招计划、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省际普通高校对等交换招生协作计划。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24.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实施县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项目,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实施特教学校能力提升项目,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开发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手册。

25.推进入学机会公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继续提高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比例,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公平接受有质量的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自主选拔专项计划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招生倾斜力度,为农村考生创造更多机会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26.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六项行动计划。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甘肃省大学生创业大讲堂”系列报告会。实施好各类基层项目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服务保障机制。面向大学生开发开设就业创业指导选修和必修课程。鼓励更多学生参军入伍。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推动落实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27.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中职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政策,加强监管。规范普通高中资助管理。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8.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建设3万个“班班通”班级,基本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及学前教育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广“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的组织模式,开展网络晒课评课“智慧课堂”“同步课堂”“学习空间人人通”等活动。加强甘肃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开发应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9.大力实施教育扶贫。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十大工程,有力助推贫困地区发展。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扎实开展“双联”行动,发挥教育扶贫优势,着力落实双联行动“六大任务”,打造“三大工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六、依法治教,强化保障,努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

30.加强教育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加快地方教育立法进程,开展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立法调研。推动省属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实现高等学校一校一章程。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1.加强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发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教师法律知识读本,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积极探索法律进校园的有效路径与方式。加强中小学法治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32.依法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依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规范学校收费管理,逐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制定高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省属高校研究生生均拨款标准。推动建立高校化债机制,逐步化解省属高校债务。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加强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定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装备规范标准。强化审计监督,开展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33.依法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意见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开展市州政府教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完成对玉门市等15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进依法督学,制定中小学督导工作规程、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完成省政府督学和督政专家换届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全面改薄工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小学生减负、农村学校取暖、节假日违规补课等专项督导。

34.依法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实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风险管理,修订校方责险投保办法,适度调整保费标准。加强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对后勤服务设施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和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维护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