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艺术类统考下月报名

17.11.201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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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随着我省2015年艺术类统考考试招生方案的公布,我省2015年高考相关工作正式拉开大幕。据悉,今年艺术类统考包括四大类,艺术类统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将于12月1日开始至7日。四大类考试除舞蹈在西北民族大学进行外,其他三类考试在西北师范大学进行。

    先报文化课后报专业课

    据了解,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包括四大类,分别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7日。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本人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12月19日专业课陆续报名

    据悉,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午12时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日至4日中午12时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9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至14日中午12时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16日,体检时间为1月17日至18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10日中午12时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至13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类统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1日中午12时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5日,地点为西北民族大学。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文件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考生要注意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5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cn)。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省招办明确,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秩序和良好信誉,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我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1至3年报名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记者萧楠

    硕士研究生考试继续安检

    监考老师每隔一小时提醒一次时间

    【本报讯】11月14日,省招办公布了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据悉,明年研究生考试将继续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及考试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今年考试中监考老师每隔一小时提醒一次,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再提醒一次。

    省招办负责人表示,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考生安全、考试安全进行的常规检查,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积极配合安检工作。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交监考老师核对,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招办提醒考生,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定《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保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要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视其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记者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