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神通”从何而来?

23.01.2015  15:42

  (讷河监狱)

  近日,《新文化报》揭露,黑龙江讷河监狱一名在押犯利用网聊实施诈骗,结识七名“情人”,一名在监狱工作的女性也被骗八万元,并且通过裸聊要挟警察妻子入狱探望发生性关系。多名涉事狱警受处分。

  一个身陷囹圄的在押犯竟然还能在监狱内“逍遥”,这很让人吃惊。更让人吃惊的是,监狱的民警竟然给犯人带进去一部智能手机,供犯人消遣娱乐,犯人也正是利用手机与多位女性确立了“情人”关系。

  甚至该在押犯“在狱中犯罪”获得的赃款,也是由“狱警”带入狱中供其“享乐”。而且,在犯人胁迫女受害人入狱“探望”时,受其贿赂的“狱警”也给予了“通融”。

  多名受害人会被一个在押犯玩弄于股掌之间,有诸多匪夷所思的细节应调查清楚:为什么一个在押犯还能从外界获取不义之财,还有狱警“跑腿”,“武装押款”?为什么监狱的女性工作人员都会受骗?为什么在会见期间,犯人还能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这么多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和犯罪事实,监狱为什么一直纵容,直到受害者家人举报才被曝光?

  “高墙内的腐败”是司法系统中的“灯下黑”,应是作风建设、权力入笼的下一个标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监狱、拘留所、审讯室等更需要监督的“盲区”。

  让阳光照进更多“高墙”,在服刑人员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根除“某些人”仍能在“高墙内”为所欲为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