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骂人交警”被辞退事件中需厘清的问题

22.07.2014  20:19

  21日,四川德阳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网友投诉“辅警江虎执勤态度粗暴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经研究决定解除辅警江虎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安机关将引以为戒,加强辅警人员管理。(中国新闻网7月21日)

  “交警脱衣执法,态度粗暴”以往这样的噱头,最终饱受舆论“中伤”的必然是当事不文明执法的交警,而这次脱衣交警的“出格”执法没想到却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并为其被开除“鸣冤叫屈”。而理由更是奇葩:“长的真帅”“八块腹肌赞一个”“警察蜀黍还是脱衣服养眼”以至于推出全宇宙最无厘头的结论“帅就是正义”,笔者不得不感叹:警察蜀黍都被你们玩坏了!

  但是,这其中必须厘清几个问题。

  首先,作为一名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脱去制服,与执法对象发生口角甚至干架,这就是典型的不文明执法。毫无异议,对于一名执法者来说,他必须为这样的出格行为接受处罚。

  作为一个执法者,他的个体行为已经不再代表个人的意志,而事关整个队伍的形象,如果我们因为其他的任何原因或者理由觉得不应该处罚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那么,今后是否将会有更多类似不文明乃至暴力执法,答案不言而喻,因为,法治社会的构建,首先需要的就是手握执法重权的执法者们严肃执法,之后才会有公民的有序守法。

  其次,处罚的力度和因为身份而加重处罚的问题。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接受处罚已无需再辩,而处罚的力度是否适当,又是否因为是辅警身份而草率的解除合同、息事宁人,则需要给予高度的关注。

  因为执法过程中脱衣骂人、态度粗暴等出格行为,是否达到了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事前有规定,那么按照规矩办事,没话说;如果没有规定,而是担心影响单位形象,或者鉴于其是临时合同工而给予“痛快”的开除,那么这种行为是应当受到谴责的。

  第三,网友应当更加“用心”的看待网络事件,而绝非“感情用事”,凭个人喜好,喜欢的就赞,讨厌的就拍砖,甚至“帅就是正义”,“丑就应该遭雷劈”,混淆了是非,模糊了错对,这些都是不利于网络生态环境健康成长的,最终可能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