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就在我们身边
“马锡五”就在我们身边
省法院调判结合全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纪实
中国兰州网1月19日消息 (朱婕)发源于甘肃庆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了“深入实地、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判结合、便利人民诉讼”的工作方法,让为民、便民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虽然历经70年,这一宝贵的东方经验仍被甘肃各级法院视为审理案件的“法宝”传承,让这一经验不断丰富并发扬。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省三级法院审结民事案件65931件,标的15.7亿元,调解率达47.28%;审结商事案件43779件,标的54.46亿元,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众多案件优质、高效的审理,让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甘肃各级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也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马锡五”就在我们身边!
调判结合促成案结事了
案结事了,息诉止争,这是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而“了”要在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上、要在有利于保障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要在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弘扬上、更要在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的维护上。
在诉讼调解中,省法院不搞指标化、不搞绝对化,始终坚持根据案件的类型和实际情况来决定调解的力度和着眼点。对关乎到公共利益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优势证据的案件、法律和司法解释现在均无明确规定的案件着重进行调解。2014年,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与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该案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利益冲突时,简单的就事论事,虽然可以做到表面上的责任明确、是非分明,但往往会使一方因资金链断裂而难以摆脱困局,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省法院着眼于引导、鼓励双方自主寻找利益平衡点和切实可行的矛盾解决方案,最终使双方包括本案在内的一系列纠纷均能以和解的方式解决。既维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又保证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双方当事人因诉讼或裁判不当而造成的次生损害。
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不简单是对某一个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更是向社会公众彰显法律规则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那些难以化解的矛盾,省法院并不以破坏法律规则为代价去勉强化解,而是运用法律规则把矛盾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在一起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牛某多次鼓动民工到法院和对方当事人那里围堵大门,试图通过向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来牟取超出合理限度的利益,对方当事人对此也无可奈何。如果对牛某的这种行为予以妥协,可能会较平稳地解决本次纠纷,但势必会以破坏法律规则、市场规则为代价,如果规则破坏了,以后整个秩序将无法维护。基于这样的考虑,法官们顶住压力,一次次地向当事人明理释法,最终使其接受了最终的裁判。正是因为始终恪守“彰显规则,维护秩序”的司法理念,使得省法院在案件的处理上尺度一致、标准相同,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司法公信力,公示了社会大众调整自己行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