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桶盖有裂痕

06.09.2016  14:34
   

近日,泾川县工商局城关分局调解了一起因消费者住宿宾馆不退押金引起的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朱先生在县城某宾馆前台退房结账时,楼层保洁称,朱先生损坏了房间内的马桶盖,要暂扣押金200元,并赔偿马桶盖损坏费。朱先生产生异议,经双方查证,发现马桶盖上确实有一条裂纹。朱先生认为不是自己造成的,宾馆这是故意讹诈,双方理论无果,遂投诉。

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仔细查看马桶盖受损情况,认定马桶盖不是人为损坏,但宾馆服务员坚称是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依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执法人员认为宾馆服务用品应该首先保证消费者人身安全,而且马桶盖质量档次不一,属易耗品,出现裂痕反而存在安全隐患,并要求宾馆出示马桶盖消费提示及进价单据,宾馆服务人员均不能提供。经调解,该宾馆退回朱先生押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