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获第三次减刑
据《法制晚报》报道 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收受17人贿赂款600余万元,2005年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经过两次减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经审理准予马德减刑一年。据悉,这是马德的第三次减刑。现年65岁的马德于1992年10月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1996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地区行署专员,2000年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地委书记,同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
2005年,二中院审理马德受贿案。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另案处理)先后收受17人的贿赂款人民币558万余元、美元5.5万(折合人民币44万余元),共计人民币603万余元。据悉,马德受贿卖官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牵涉官员260余名,除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高官外,还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高院于2005年9月29日裁定予以核准,随后马德开始服刑。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对马德减为无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认为马德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和劳动,考核期间共获年度监狱表扬奖励2次,获年度监狱嘉奖1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刑。7月3日,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马德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裁定对其减刑一年,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19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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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减刑官员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赵安歌:因受贿579万元、挪用公款5000万元,赵安歌于2004年4月2日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此后经3次减刑。6月26日,二中院对其减刑一年,刑期自2007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
外管局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许满刚于2010年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先后2次减刑。6月26日被减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3月27日至2017年5月26日止。据悉,许满刚因涉及郭京毅案落马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原部长赵兵:因收受21万美元、15万人民币,赵兵于2005年被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后先后减刑2次。6月25日,二中院对赵兵减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任宪成:因受贿于2012年11月23日被浙江省金华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今年6月25日,二中院对其减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