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案宣判

17.02.2015  01:39

    据新华社电2月16日,香港南丫海难案审结,“海泰号”船长黎细明和“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分别被判囚8年和9个月。黎细明日前被裁定39项误杀及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周志伟则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

    2012年10月1日晚,渡轮“南丫四号”与港九小轮“海泰号”,在南丫岛对开海面相撞,“南丫四号”沉没,造成39人死亡,近10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