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远程摇号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28.05.2014  20:14

      “对太和区法院移送的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锦州某公司房地产评估一案,采取远程摇号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现在开始……”14日14时,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锦州中院改变传统现场摇号方式,首次采取远程摇号的方式选择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正式启动。这一做法在辽宁法院系统尚属首创。

      锦州市法院辖区面积1万余平方公里,下辖7个县区,最远的基层法院距离中级法院近两个小时车程。此前,所有“摇号”案件均需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到中院指定法庭。为方便县、区当事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节约诉讼成本,今年4月,锦州中院专门出台《远程摇号选择确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专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全市法院已经建成的高清数字化法庭,采取网络视频方式,由中院统一组织,进行远程视频摇号选择确定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每周三下午为全市法院远程摇号选择确定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时间,锦州中院专设摇号室,各基层法院指定一个高清数字化法庭作为中心摇号终端,由中院技术部门负责主持摇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摇号前,主持人通过网络视频向摇号终端的双方当事人展示经省法院批准的备选机构名册并宣读顺序号,再由操作员依次投入号球开始摇号,操作员通过网络视频向摇号终端双方当事人和承办法官展示球号,主持人宣布选择确定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称,并当场由操作员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移送表》和《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专业机构确认书》上填写选中的机构名称,并通过网络视频向当事人和承办法官展示。摇号终端的承办法官现场组织当事人签字,并向主持人展示确认。远程视频摇号全程录音、录像,并当庭刻录光盘存档。7个工作日内由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配合受委托机构开展工作。

      锦州中院自2013年以来共受理申请摇号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案件628件,先后三次邀请人大代表20余人见证监督。通过远程视频摇号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有利于司法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