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布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27.11.2017  15:01

  中国兰州网11月27日消息 日前,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酒泉市金塔县等10个县(市、区)成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根据《甘肃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力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过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旅游部门推荐、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酒泉市金塔县等10个县(市、区)成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申报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通知》要求,各创建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确保首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市、县级旅游部门要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新时期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要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并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制定《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创建单位,进行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并优先推荐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

  凡列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资源宣传推广、A级旅游景区创建、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兰州晚报首席记者刘蔚霞)

  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10家)

  酒泉市(2家)

  金塔县

  玉门市

  金昌市(1家)

  金川区

  庆阳市(1家)

  庆城县

  平凉市(1家)

  泾川县

  定西市(2家)

  临洮县

  漳县

  陇南市(2家)

  成县

  两当县

  临夏州(1家)

  临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