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出进入倒计时
新华社电记者19日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获悉,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正式发布。“信息披露指引出台预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重启进入倒计时。”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周岳表示。据记者了解,中行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只待相关监管部门的最终批准,有望于近期正式推出。
据记者多方了解,中行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为3亿元左右,其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对公贷款,主要来自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另外,19日有媒体报道称,招行首单产品也有望于近期正式推出。一位接近交易的知情人士表示,“中行的进度可能还是相对更快些。”据记者了解,中行第二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也在筹备之中。
数据显示,2015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从2014年末的8426亿元上升到12744亿元,不良贷款处置压力较大。周岳表示,处置大宗不良贷款的方式主要有打包出售、资产置换、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其中,证券化是处置不良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今年2月,相关监管部门确定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招行六家银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除了中行和招行外,其他几家获批试点银行的筹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据了解,工行成立了专门的小组来推进此项工作,目前正处于前期筛选基础资产的阶段中。建行则由风险管理部牵头推进此项工作。
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出炉为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下一步批量扩容奠定了机制的基础。国泰君安发布点评报告称,不良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非标准化程度极高,从而对尽调、增信、服务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因此,交易商协会出台了信息披露指引,方便投资者获取信息并定价。
中债资信结构融资一部副总经理吕明远表示,与车贷、房贷、消费贷的披露指引相比,不良贷款信息披露存在部分差异。如,针对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风险特征,《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在条款设置中体现了特殊性,如对基础资产筛选标准提出了严格的披露要求,对基础资产总体信息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披露要求,对判断回收金额的依据提出了客观全面的披露要求,对参与机构信息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披露要求以及对证券存续期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要求。业内人士也表示,不良资产证券化更为复杂,增加这些不同于以往的信息披露要求的目的也在于能够更有助于投资人在投资该产品时更好地判断其风险和价值。
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产品估值是市场人士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业内人士表示,不良资产要打折出售,但是究竟要打多少折,才能符合交易各方利益,这有待银行和中介机构的共同参与,最终形成合理定价。与此同时,次级档证券的投资人的选择也非常重要。联合资信结构融资部总经理田兵表示,银行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就会和某些次级投资人进行定向沟通,目前来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一些省级资产管理公司会是比较主要的次级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