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侵权“斑鱼火锅”

12.06.2014  03:26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鱼涮三秒,汤鲜九州”斑鱼火锅,最近红彻兰州市。面对越来越多以“丽江龙记斑鱼”命名的餐饮店,甘肃丽江龙记斑鱼餐饮有限公司不乐意了。6月10日,一起关于“斑鱼”的不正当竞争案由兰州中院法官前往甘肃政法学院开庭审理。

    2月10日,原兰州丽江龙记斑鱼餐饮有限公司变更注册登记为甘肃丽江龙记斑鱼餐饮有限公司(简称丽江公司),字号丽江龙记斑鱼。随后,丽江公司发现,兰州蜀味真桥头餐饮有限公司(简称蜀味真公司)使用类似企业名称。2月28日,丽江公司向有关部门投诉,虽然工商部门责令蜀味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但终无果。无奈,丽江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兰州中院审理后,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蜀味真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丽江龙记斑鱼”字样,赔偿丽江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