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药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提升监管能力

09.11.2016  16:04

  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深入学法、科学用法、严格执法的氛围,使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法律培训。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专题讲座5期3800余人次,举办执法培训30余期5000多人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190余场,编印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汇编等业务培训资料5.5万余册。通过开展系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培训,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增强,特别是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大幅提升,县级监管机构查处案件占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全省监管队伍没有发生较大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了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执法导向,树立了“为民监管”的良好形象。

  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完善食品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仓储配送、学校食品安全、中药饮片等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等配套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2013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案件23541起,罚没款1.01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8个,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促进了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完善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和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合力,2013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497起。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针对改革后各地执法文书、执法用语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做到全省食品药品执法文书、执法用语“两统一”,实现案件调查、核审、决定“三分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有效解决行政处罚随意性、“同案异罚”等问题。全面推进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全系统共公开案件信息17662件,公开率达到100%。建立与新闻媒体联合曝光机制,省级公开曝光“黑名单”4期78家。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开展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市县乡为主体的“网格化”日常监管网,实施“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管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检查有痕迹、违法有记分、办案有卷宗,实现了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有效履行了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全省基层监管所规范化率达到30%以上,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强化执法监督。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两项”评查,通过案卷查阅、人员考核、调查问卷、相对人回访等方式,找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执法监督,监督中严格执行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2015年开展督查4次,向市州政府通报并限期整改问题120多个。相关市州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诫勉谈话5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过2人,警告处分1人。

  通过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有效提升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切实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