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9.01.2016 13:2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8条,特别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其中,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未经许可制售凉菜、熟肉制品,严格按照食药监部门核定的接待能力,自办宴席接待50人以上者,要到当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备案。
据了解,近几年我省农村在承办婚宴中,由于酒店或家庭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管理不善,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次数明显增加。对此,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已经展开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安排部署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发布了8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餐饮经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制售凉菜、熟肉制品,严格按照食药监部门核定的接待能力接待消费者;自办宴席接待50人以上者,要到当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备案;餐饮经营单位和自办宴席者购买食品原料要索证索票,厨师要持健康证上岗;烹制食物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选择购买食品或原料,特别要注意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老幼孕等抵抗力较弱人群,尽量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甘肃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一旦食用后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公众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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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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