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食堂被命名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25.03.2016  11:58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命名2015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6〕6号),决定命名兰州城市学院学生食堂等50家学生食堂为2015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3〕124号)及《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经过现场验收等环节,被确定为示范学校食堂。长期以来,学校膳食管理部门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环节,提升服务水平,以“预防为主、因地制宜、全程管控、注重实效”为指导,以构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