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追溯——一场舌尖保卫战

31.10.2014  11:52

  中国兰州网10月31日消息  最近常去逛超市的兰州市民陈光礼发现,蔬菜区的蔬菜不仅有用来结账的条形码,还多了一个“追溯码”。他在不远处的电子追溯平台上输入“追溯码”后,蔬菜的生产信息一目了然。

  陈光礼说,现在人们越来越关心食品安全。有了追溯体系,消费就放心多了。

  据了解,从今年1月29日起,省政府就颁布实施了《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为核心,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我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追溯规章

  业内人士表示,甘肃率先出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追溯监管办法,是建立食品安全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监管制度的一次尝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明确了,要建立统一的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记者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施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之初,兰州市就确定了两项“刚性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将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和学校、单位食堂等,100%纳入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小商店、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等,60%纳入电子监管系统。

  而且,从2014年7月1日起,兰州市所有新设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加入甘肃省“电子追溯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从8月1日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从省内进货必须索取“电子一票通”,供货商不能提供的,不得进货;从省外进货,必须索取纸质“五证”。全市所有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示范点、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门店、中型以上餐馆和学校、单位食堂,必须100%使用电子追溯平台。

  至10月上旬,兰州市已有8700户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单位食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门店等,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这意味着兰州“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初步建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兰州市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系统,全面覆盖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涵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所有品种,在全国率先探索和研究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方式方法,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值得总结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