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对酒泉市2014年食品药品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2.12.2014  20:15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带领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考核组,对酒泉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酒泉市政府政府副市长王敏汇报了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落实省政府“三项制度”情况,考核组观看了“酒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片”,深入肃州区、金塔县,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实地检查了部分食品药品企业。在酒泉市南郊工业园缔味斯食品有限公司、金塔县豆制品加工基地,王庆邦副局长详细了解了豆制品加工基地的建设运行模式,指出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扶持企业建立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的做法,为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探索了一条新路。在金塔县中学、金塔县解放路小学、酒泉市育才学校,考核组认真检查了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改造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酒泉市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在酒泉市商联超市、金塔县华联超市,考核组实地检查了食品分类分区管理、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在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非耕地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科技园,考核组详细了解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和农业投入品控制工作。考核组还深入酒泉莫高制药有限公司、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金塔金园药业公司、金塔县医院等13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就新版GMP、GSP实施、医疗器械“五整治”、规范化药房创建、特殊药品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范化建设、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酒泉考核期间,考核组还派出暗访组,随机抽查了部分食品药品流通企业和餐饮单位。

在考核情况反馈会上,王庆邦副局长代表考核组反馈了考核情况。他指出,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突出体现在:一是组织领导有力。酒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亲临一线督查食品药品安全。市政府大力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基层监管机构达到“三室一库”标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职能调整为契机,着眼于建议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监管工作实现了从被动监管到主动作为,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部门管理到社会共治的转变。二是监管措施得力。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手册,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整套执法办案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树立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了“四小”食品整治、食品仓储环境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行动,回应了社会关切,取得了突出成效,体现了新体制的优势。大力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空前。年内查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达到13起,打击处理人员13名,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4人,批捕2人,刑事起诉2人,在全省行刑衔接方面走在了前列。建立了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了特殊药品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消除了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三是宣传引导给力。酒泉市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食品药品的宣传引导工作,开展了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辖区内主要媒体“周周有报道、月月有专题”,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四是社会共治合力。酒泉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执法,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地点实行重典治乱,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效果显著。特别是以落实省食药局出台的最严30条为抓手,深入开展配方乳粉、肉制品、乳制品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以及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医疗器械“五整治”,取得突出成效。农牧、食品药品、教育、城建、工商、卫生、民族宗教、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大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清真食品、进出口食品等监管,形成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王庆邦副局长强调,酒泉市在“四小”食品整治、食品药品行刑衔接、食品流通仓储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等方面为全省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突出成效,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酒泉市政府副市长王敏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以省上考核为契机,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