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五措施”强化执法办案促日常监管筑安全防线
2016年,庄浪县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的“336”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站稳为民监管立场、筑牢保障安全为底线,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将管理、监督、服务融为一体,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与日常监管的联动对接,筑牢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队伍。抽选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监管经验丰富的一线监管人员为骨干,组建专业化的执法办案小组;组织开展4期的系统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办案水平,树立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监管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权益。
二是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坚持县局统一指导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推进小案独立、大案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模式,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打击与规范并举;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批、合议、讨论、听证、申辩、移送、过错追究等执法办案程序,落实好痕迹化办案制度,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核严格、先行告知、送达到位;执行好执法后督查,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底、跟踪追究到底、问题整改到底。
三是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在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抽检检测、舆情监测、外地协查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做到严格执法、有案必查、查有结果,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严处重罚,全方位强化日常食品药品监管,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家单位,震慑一个片区”。
四是完善权力运行规范。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委员会,完善行政执法案件报备制度和回访制度。由法规宣教股对全县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登记备案,案件合议委员会就报备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链条是否完整、处罚裁量是否恰当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电话了解、现场走访的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案件线下运行、方式粗暴执法等违纪现象发生。
五是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日常监管工作动态情况126条(其中县乡级政府网站80条,市局网站16条,省局网站6条,每日甘肃网站16条,今日头条网站8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违法案例警示等宣传活动41起,在市、县主流媒体曝光严重违法广告、大案要案查办、红黑名单等信息6条,充分发挥了媒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和舆论监督作用,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51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565户次,涉药经营单位4355户次;查没各类不合格食品2230公斤,药品2755盒(瓶);责令整改156户,取缔无证食品经营企业7户,受理解决群众投诉27起,立案查处46起(其中:食品20起,药品26起),已结案24起,共处罚105.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998元;联合城市执法部门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小食品摊贩18户,查封烧烤类加工设施设备12套,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案件1起。(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