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安排部署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

12.08.2016  06:44

 

根据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6〕93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消费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依法查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自2016年7月起到11月,省质监局印发方案,组织全省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

此次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为重点进行整治。重点检查内容:一是企业生产资质,重点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二是产品标志标示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GB  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三是企业原料把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是否存在以低冒高、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欺诈行为;四是产品内在质量,重点抽查铅、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以及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电气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边执法,边普法”的要求,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执法检查和增强打击力度,按照以查办案件推动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着力查办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对于发现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优化消费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