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甘肃2014食品安全监管十件大事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情况
中国兰州网1月16日消息 (记者金琼见习记者狄东阳) 1月16日上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公布了2014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十件大事。
1、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甘肃省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围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等关键环节,建成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6万多户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入信息平台,实行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可追溯管理。
2、出台食品安全最严监管30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甘肃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简称食品安全最严监管30条,从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监督管理、严厉处罚惩戒、严肃追责问效四个方面,对食品安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为食品生产经营再上“紧箍咒”。
3、全面禁止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食醋
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的通告》,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禁止生产经营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消除散装食用油、酱油、食醋标识不清、来源不明、随意罐装等风险隐患。此外,还制定了《甘肃省散裸装食品管理规范》并开展专项整治,散裸装食品的进货检查验收等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4、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
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转基因食品专柜销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及食品经营者分别设立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或专区,相应位置设置醒目提示牌,实行专区专柜销售,维护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5、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2014年初,甘肃省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等问题食品在农村地区泛滥流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截止12月5日,全省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9万户次,取缔无证经营521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查扣劣质食品27.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