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品安全监管从餐桌追溯到田间

25.08.2014  14:06

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甘肃食品安全监管从餐桌追溯到田间

 本网讯(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8月16日傍晚,位于甘肃省兰州西关什字繁华商业圈的一家大型超市内,市民王女士正在奶粉专区选购,当她从种类繁多的奶粉货架上选定一罐某品牌的奶粉后,走到专区内设置的“食品信息查询(食e通)”设备前,将奶粉上的条形码在“食e通”上轻轻一扫,这款奶粉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等信息便瞬间呈现在了她眼前。

  “奶粉信息一目了然,我买的踏实,孩子吃着也放心。”王女士笑着说。

  王女士的放心,来源于已建成的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只要加入平台的商户,其出售的商品均可通过“食e通”一扫掌握其“前世今生”。

  《法制日报》记者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户共18万余户,已有6万余户加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占总数的31.8%。

  率先出台食品安全追溯规章

  今年1月29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并实施了两部国内首个食品安全追溯方面的政府规章——《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在食品安全日益引起重视的当下,这两个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办法引来各方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甘肃率先出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追溯监管办法,是建立食品安全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一次尝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明确将建立统一的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建邦介绍,这个平台主要包括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信息数据库、索证索票数据库、进销货台账数据库等基础信息,规定将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采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分析和整理,以条码、二维码、自编码和追溯卡为手段,实现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和监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为将食品安全追溯向上延伸到田间地头,甘肃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入市交易食用农产品者应当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提供的产地准出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批发食用农产品,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六项证明材料原件,并将其扫描、上传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今年5月,为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全链条可追溯监管,《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要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建立电子进货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加快建立和运用电子追溯平台。供货商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进货。

   食品信息一户备案全省共享

  食品从田间地头走上百姓餐桌,如何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呢?

  “要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追溯平台是基础。”王庆邦介绍,依据《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导生产,最终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76件,比2013年同期增长10多倍。共破获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7起,涉案价值1244多万元,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83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既是电子追溯平台的应用对象,也是食品安全追溯的主体,承担食品信息备案并维护所采集信息的责任和义务。”王庆邦介绍,食品生产经营者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主体、商场和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市场开办方、冷库存贮经营企业、展销会举办方、柜台出租者、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等。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信息一经备案,全省范围内经营该种类食品的经营者,都可从电子追溯平台共享信息,基本实现了一家备案,全省共享。

  出台最严安全监管30条

  今年4月14日,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时强调,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努力使食品药品监管实现“全覆盖”、对问题做到“零容忍”,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不含糊,不手软,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

  今年5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涉及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监督管理、严厉处罚惩戒、严肃追责问效的30条监管措施被外界解读为“最严30条”。

  记者还获悉,从9月15日起,凡没有索取电子一票通的食品,一律不允许销售。今后,甘肃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无缝隙、无盲区的监管制度体系。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