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系列报道之一重拳惩治“黑作坊”

30.07.2015  11:54

  中国兰州网7月30日消息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我省司法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食品安全犯罪设定了“高压线”。经过司法系统的有力打击,一大批涉嫌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的“黑作坊”被捣毁。

   销毁8万箱劣质牛奶饮品

  不久前,在崆峒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崆峒公安、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督下,一辆装载机将8万余箱伪劣牛奶饮品经过碾压推入垃圾场,予以填埋销毁。

  这次集中销毁劣质牛奶行动,是我省各部门联动执法、保卫食品安全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13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昌某、张某有期徒刑5年、3年,没收、销毁作案部分工具,并处罚金。

  昌某和妻子张某是河南省洛阳市居民。1月6日,昌某在平凉市崆峒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平凉市崆峒区天天乳业厂”(以下简称“天天乳业”),并在平凉市工业园区一家加工厂租赁26间厂房,作为生产经营乳制品的加工车间。

  期间,天天乳业曾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生产不合格产品,被平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崆峒分局3次给予行政处罚。

  早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间,昌某夫妇先后招聘10余名工人,在所租用的厂房内,配制生产8大类15个品种的牛奶饮品,并自制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单,印贴产品合格证后,将生产的各类产品以较低的价格,批发销往周边市县,累计销售4246箱,销售金额31216元。案发后,执法人员从其生产车间及租赁的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和从购货商处扣回的各类牛奶饮品82819箱,货值金额659265元。

  经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样检验,认定天天乳业生产、销售的8大类15种牛奶饮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对此,审理此案的崆峒区人民法院一副院长介绍说,近几年,法院系统始终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这类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并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方面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更好地预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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