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年累计记满24分 食品企业将被吊销许可证

17.01.2015  11:35

  甘肃新闻网兰州1月17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在1月16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并于1月9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一年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累计记分达到24分,将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办法》规定对45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设定一次记分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其中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拒不召回或拒绝停止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生产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将均被记分12分;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过期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的、在食品中添加药品(列入药食同源目录的除外)的均被记分6分;进货时未履行食品和原料检查验收制度的、未按规定处置过期食品的均被记分3分;未按要求加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未按要求进行餐厨废物处理的均被记分2分;未落实相关记录制度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的均记分1分。一次监督检查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计算,累计记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计算。

  《办法》同时指出,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6分的,信用等级降为B级;信用等级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8分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对可适用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一律责令其停业;可适用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24分的,一律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适用罚款行政处罚的,且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或食品安全相关人员未按《办法》规定参加培训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原文标题:我省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一年累计记满24分 食品企业将被吊销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5-01/17/content_305234.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