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和省级领导批示精神 落实主汛期各项防汛措施

26.07.2016  02:07

      本站讯(特约记者 刘文天)   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行动起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7月21日,王三运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省防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安排部署近期防汛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政府要求,全力做好主汛期防汛抗洪各项工作。

 

      朱建海主任强调,要严格按照办公室工作流程,严守防汛抗洪工作有关规程,完善落实责任,认真严谨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省防办作为防汛指挥的中枢机构,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王三运书记关于防汛工作“八个到位”的要求、林铎省长批示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全力做好下一阶段防汛抗洪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安排部署。办公室各处室要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细致严谨的开展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加强汛期防汛会商。加强和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分析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好技术、信息、统计、配合等问题。四是及时预警预报。以气象局发出预警信息为准,进一步分析研判气象形势,密切关注周边省份的天气情况,严格执行预警信息发布程序,适当调整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五是加强重点地区防御。根据预警和历史灾情数据,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关注程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督办力度。六是做好统计宣传工作。对灾情、雨情、水情、工情等及时统计上报,搞好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发布数据必须采用相关单位权威数据。

 

      省防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