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打招呼”听还是不听

27.06.2015  02:51

    有报道说,广州市南沙区公务员何健勇开公车撞死了人,事后用公款赔偿死者家属38万元,4年后才被检方起诉犯交通肇事罪、受贿罪、贪污罪。据检方起诉书,在何健勇交通肇事案发后,番禺区公安局主管交警大队的副局长于广辉指使下属对何健勇不立案、不采取强制措施、放纵何健勇逃避法律制裁……近日,于广辉被指控犯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

    那么这位副局长为什么放纵他人逃避法律制裁。法庭上,于广辉的一句辩词颇有分量:“某领导说要我依法办案,可又做了那么多事情,我又不认识何健勇……”而这位“某领导”在证言中说,自己确实曾收到过要求庇护何健勇的请托,甚至还退掉了何健勇送给他的一个信封。但他打电话给于广辉,说要“依法处理这个案件”。对此,于广辉认为“某领导”“很不老实”。

    不知各位读者怎么看这个问题?小马飞刀以为,所谓“依法处理这个案件”的说辞纯属掩耳盗铃。但这种“打招呼”口口相传,难留证据,这名副局长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自认倒霉。

    在中国的人情社会中,“打招呼、递条子”的事较为常见。这种行为严肃地说是“干预司法”,轻描淡写地说是“卖个人情”。各行各业都有着自己的潜规则。那么一些领导干部为什么要这么干呢?或许是盛“”难却,或许是迫不得已,或许是有利可图。但不管怎样,归根结底在于纪律制度在实际中沦为“花瓶”,中看而不中用,简单地说,就是纪律制度的执行力出了问题,才让“打招呼”有了极大的生存空间。想想也是,不照办吧,是和领导对抗,得罪了领导,自身难保;听了领导的旨意吧,又会违背事实和法律,愧对当事人,自己良心上过不去。你说到底该怎么办?对于一些想着讨好领导的人来说,好像确实不太好办。

    我们社会呼唤公平正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藐视法律的官员挡在门外,以正本清源,树立法治权威。同时,强化法律责任,严肃问责执法不严的执法者,才是回归理性和良知社会的保障。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过问案件如实记录、通报公开、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为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打招呼”抹案架起了“高压线”,为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依法秉公办案筑牢了“防火墙”。这是一种进步。

    最后想说的是,这位“某领导”到底是谁,敢不敢把他的大名公布于众!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