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审计的贯彻实施意见》

12.07.2017  20:43

  近日,兰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兰州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贯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该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审计重点及保障措施,从创新生态保护建设机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兰州市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2017年,选择1个区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组织指导区县审计机关开展离任审计前期工作。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同时,组织指导区县审计机关开展此项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市、区县分级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结合兰州市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

供稿:兰州市审计局  常建昕